2014年10月5日

明年5月 夫妻可分開計稅了

明年5月 夫妻可分開計稅了
(聯合報2014.10.04) 

【記者周志豪、鄭媁、胡宥心/台北報導】
所得稅法第十五條強制夫妻合併計稅申報,造成繳更多稅金,被譏懲罰婚姻。立法院昨天朝野協商獲共識,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計稅,新法可望年底通過,明年五月報稅適用,六十六萬對夫妻可受惠,「婚姻懲罰稅」將走入歷史。

新制將開放夫妻申報時可「分開計算、合併申報」,原本「合併計算、合併申報」制度仍會保留,供民眾自選,保障收入來源較單純家庭申報權利。



財政部粗估,完成修法後約六十六萬對夫妻受惠,平均每戶每年省稅約兩萬三千元,但國庫稅收減少約一百五十一億元。

立委盧秀燕表示,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合併申報」,稅率卻比照累進課稅,導致雙薪家庭應繳稅額比兩人單身時繳交稅額總額還高,根本是懲罰婚姻。

她舉例,若夫妻非薪資所得各約五十萬元,兩人單身時所得稅級距稅率僅各百分之六,全年各只要繳三萬元、總計六萬元稅金;但婚後,合併申報變成適用十萬元級距、稅率百分之廿一,應繳稅金增至廿一萬元,非常不合理。

大法官在二○一二年元月作成第六九六號解釋,認為相關稅法規定,形同對婚姻的懲罰,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並指相關違憲條文須於兩年後失效。

行政院今年三月底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草案,昨天朝野協商取得共識,將加速立法在這會期三讀通過,以嘉惠民眾。

不過,財稅專家、國民黨立委曾巨威擔心,新制將導致稅損一百五十一億元,未來考慮提案,要求政府加強對高收入者稽查,所得稅扣除額也要採累進遞減,降低高收入者的扣除額,擴增稅收。

盧秀燕則說,大法官已認定現行夫妻強制合併計算、申報制違憲,過去稅收屬違法超收,修法後稅收減少「不是損失」,而是合理課稅;且今年政府稅收狀況很好,稅收可望超收近五百億元,正是推動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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