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

買賣屋稅難理 履約專戶扣款省事




買賣屋稅難理 履約專戶扣款省事
當年度8月31日房屋持有者 須繳納地價稅
(蘋果日報2014年05月31日)    

簽約、備證用印、完稅、交屋4個階段,代書會協助結算房屋稅等稅費。彭仁義攝

【洪安怡╱台北報導】買賣房屋要繳納哪些稅費,你弄清楚了嗎?房屋稅、地價稅該如何拆算,代書費又是由誰負責繳納?買方將款項匯入履約保證專戶後,會扣除掉哪些費用?



買賣屋時應繳相關稅費分別有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土地增值稅、代書費、仲介服務費。其中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都是由買方繳納,土地增值稅則由賣方繳納,代書費可由買賣雙方共同決定如何支付。台灣房屋法務專員游璿樺說明,代書費通常買賣雙方各半均分,且中南部會便宜1000~2000元。仲介服務費一般賣方支付成交價4%、買方支付成交價2%,看雙方約定,但仲介業者最高不可收取超過成交價6%的服務費。 

交屋日再結算一次

房屋稅於每年5月報稅季節繳納,課稅期間為前1年7月1日至當年度的6月30日,買賣房屋時,代書結算房屋稅以當月15號為基準日,簽約日為15號以前,則申報到上個月,否則申報到當月底,假設買賣雙方2014年4月11日簽約申報,此時賣方會收到2013年7月1日到2014年3月31日隨單開徵房屋稅。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由於簽約到交屋通常會有1個月的時間,從隨單開徵截止日到交屋當日這段時間的房屋稅,多半仍歸屬為賣方支出,代書於交屋當日會再結算一次。 

8月底持有人須繳稅

地價稅為每年11月繳納,以當年度的8月31日房屋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須繳交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一般以交屋當天,由代書幫忙拆算,若2014年5月11日交屋,則賣方須繳交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5月11日的地價稅稅費給買方。

買賣屋流程有簽約、備證用印、完稅、交屋4個階段,當買賣雙方簽約時,代書會替買賣雙方申報,核發稅單後繳費完成「完稅」階段,才能交屋。目前各大房仲品牌採用履約專戶制度,將買方給付的款項放入專戶內,賣方須繳交的土地增值稅與服務費由此扣除,若賣方有設定貸款,也由此專戶清償,有些賣方甚至會希望水、電、瓦斯等雜費都用此專戶出款,再將剩餘款項給予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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