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臺中市政府 103 年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

臺中市政府 103 年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計畫 

壹、緣起 
臺中市政府為加強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透過住戶積極參與社
區管理維護工作,發揮社區規約及其管理組織運作功能,發展理想社
區生活規劃,提昇居住環境品質,特訂定本評選活動計畫。 

貳、主辦單位 
本評選活動由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辦,承辦單位為中華民國專業
教育培訓學會。 

叁、活動宣導 
藉由發布新聞稿、刊登市政府網站、學會網站及電子報寄發等方式發
布訊息。 

肆、活動辦理時程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03 年 8 月 20 日止。 

伍、審查程序 
一、書面初評作業期間:103 年 9 月 5 日前。 
二、實地複評作業期間:103 年 9 月 30 日前。 
三、公告得獎社區名單:103 年 10 月 15 日前。 
四、頒獎活動時程:自得獎社區名單公告日後三十日內。
上述期程視情況得調整之,詳情請密切注意都市發展局及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專業教育培訓學會(www.petit.tw/103)網站訊息。 



陸、參選資格 
需同時符合下列二項資格者,始得參選: 
一、於 101 年 8 月 20 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
管理組織,並經本府各區公所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
理原則」准予報備者。 
二、已獲頒本活動 101 年及 102 年各組第 1 名者不得參選,名單請參
考附件「臺中市 101 年及 102 年度績優社區榜」。 

柒、評選分類 
一、使照時段類別區分說明:
1.新生類:民國 94 年(含)以後取得使用執照者。 
2.青壯類:民國 93 年(含)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 
3.風華再現類:民國 85 年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 
二、類組區分: 
1. 新生類小型組-100 戶以下。 
2. 新生類中型組-101 戶以上至 200 戶。 
3. 新生類大型組-200 戶以上。 
4. 青壯類小型組-100 戶以下。 P.2 
5. 青壯類中型組-101 戶以上至 200 戶。 
6. 青壯類大型組-200 戶以上。 
7. 風華再現類-不分總戶數,民國 85 年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 

捌、評選標準: 
一、管理組織運作(30%) 
1.管理委員會業務執行: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及有關文件之
保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與決議事項之執行,住戶各項服
務工作及反應意見處理、違規制止或爭議事件處理等。 
2.財務管理:管理維護費、公共基金收支、保管運用及住戶欠繳
處理情形。 
3.公寓大廈規約訂定內容及執行:檢附公寓大廈規約。 
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最近 1 期定
期會議紀錄)。 
5.管理委員會之成立、交接及改選報備:管委會最近 6 個月會議
紀錄及改選報備證明文件。 
二、管理維護與品質提昇(30%) 
1.建築物使用符合土地使用法規、建築、消防、環保法令及公寓
大廈規約之規定與執行。 
2.災害防治措施暨機電、消防、保全、公用設備、公共安全逃生設
備之管理維護及紀錄,含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報備核可書、
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結果通知。 
3.公共設施及設備管理維護,含開放空間、防空避難設備、停車
空間及山坡地管理維護等。 
4.環境清潔維護暨違章建築處理如:鐵窗規格。 
5.屋頂、陽台、庭院及公共使用空間之綠美化。 
6.安全與門禁管理之執行。 
7.資源再利用處理情形,含資源回收、廚餘回收、環境保護事項。 
8.建築物外牆壁面清潔美化程度。 
9.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登記證或管理服務人員之認可證。 
10.專有部份之室內裝修證明申請情形。 
11.無障礙設施之設置及管理維護。 
12.高風險家庭之通報及弱勢族群之關懷情形。 
13.外牆防墜設施執行情形。 
 三、社區營造(30%) 
1.文康、體育及公益活動。 
2.社區營造、敦親睦鄰、守望相助或住戶互動等活動。 
3.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之座談會,或有關居住安全、P.3 
應變措施、急救講習訓練之辦理情形。 
4.參與主管機關及各公(協)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法規之講習
或訓練。(需檢附相關文件) 
5.居住安全、防災、硬體設備及緊急應變計畫。 
四、建築物綠美化及低碳社區發展計畫(10%) 
1.低碳生活推廣情形。 
2.綠建築之管理成效。 
3.屋頂、陽台及公共使用空間之美化、綠化。 
4.省電節能實施情形。 
5.資源再利用(回收)處理及環保設施使用情形。 

玖、評選獎項及獎勵 
一、評選類組依序分為新生類小、中、大型組,青壯類小、中、大型
組,及風華再現組等 7 類組,評選委員會依評選標準評等,每組
評選出前三名各一名。獎勵如下:(實際獎金額度由主管機關調整
確認)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及獎牌乙面、獎座乙只。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及獎牌乙面。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千元及獎牌乙面。 
二、特色社區獎項獎勵:在前開評選社區之外,表現優異且具特色數
名,由評選委員會決定,給予特色社區獎狀乙紙。 
三、前述獎項如因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未達獲選標準時,得予從缺。
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情況下,調整得獎獎項。 
四、凡進入複選之公寓大廈社區,由市府頒發感謝狀乙紙。 
五、凡服務於得獎公寓大廈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者,由市府頒發感
謝狀乙紙,以資鼓勵。但該業者許可證有效期過期,或登錄服務
人員不足或人員證照有效期逾期者,不予頒發。
六、經評選得獎之公寓大廈社區(不含僅進入複選未得獎項者)得推
薦提報該公寓大廈之起造人(建設公司),由市府頒發感謝狀乙
紙,以資鼓勵。 

拾、頒獎與公告表揚 
經評選為管理維護優良之公寓大廈,於簽請市長核定後,擇期舉行頒
獎典禮,並發布新聞稿、刊登市政府網站公告表揚。 

拾壹、參選公寓大廈應檢附資料說明 
一、A4 紙張直式雙面印刷,並沿左側以釘書機裝訂或膠裝。 
二、請編訂頁碼,每冊 80 個頁(面)以下,含相片等附件。 
三、請繳交書面資料 7 本及資料電子檔光碟 1 片。 
四、超過頁數者,或必備證件短缺者,不予評選。 P.4 
五、於 8 月 20 日 17:00 前送達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 
以送達時間為準,逾時視同不合格。 
(住宅管理科地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 99 號) 
六、評選活動書面資料編排順序: 
(一)封面、目錄。 
(二)評選活動報名表。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必備證件)
(四)最近一期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受理單影本。(必備證件)
(五)社區規約,含重要項目管理辦法,及規約修訂之情形與未來展
望。 
(六)現任委員會組織編制及名冊。 
(七)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影本。(必備證件)
(八)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登記證書影本(自聘管理者免附)及社
區服務人員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影本。(必備證件)
(九)管理維護運作書面資料: 
1.管理委員會組織運作 
2.共用部分與附屬設施管理維護品質 
3.活動及發展計畫 
4.建築物綠美化及低碳社區發展計畫 
(十)具特色事實之陳述及相關佐證資料。 
(十一)照片(公寓大廈外觀、景觀、公共設施及社區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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