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0日

申報遺產稅 稅額逾30萬可分期

申報遺產稅 稅額逾30萬可分期

(蘋果日報2015年01月11日)    
【林巧雁╱台北報導】痛失親人雖然難過,國稅局提醒民眾別忘記申報遺產稅以免受罰,北區國稅局今年特製關懷卡,叮嚀民眾幫家人辦理除戶後,繼承財產6個月內記得申報遺產稅,目前台灣的遺產稅率是10%。

國稅局官員指出,當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被繼承人戶籍地)辦理除戶登記,除戶7日後被繼承人的財產資料就會轉入國稅局資料庫,民眾可就近至各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可申請延長3個月



辦理除戶登記須攜帶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戶口名簿、被繼承人及配偶身分證(須更換配偶身分證照片1張)、代理人身分證與印章。

繼承人應在繼承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地的國稅局申報遺產稅,若繼承的財產資料過於複雜龐大,可申請延長3個月,也就是最晚9個月內應申報遺產稅。只要繼承1人申報即視同全體已申報。

官員提醒,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後需注意的小細節,包含申請自用住宅的稅率較優惠,中華電信電話用戶變更,水、電、瓦斯用戶變更等。 

繳納期限最長3年

國稅局不希望予人一發生喪事就追稅的印象,因此北區國稅局貼心製作如名片大小的關懷卡,當辦理除戶時,低調地發給民眾,提醒納稅義務。

台北國稅局官員指出,如果應繳遺產稅超過30萬元,可向國稅局申請最長18期的分期繳納,須加計利息,每期不超過2個月,繳納期限最長3年。分期的便民措施是考量有些民眾繼承的是房產或股票,必須出售才有現金繳稅。

中區國稅局長阮清華則提醒,繼承人千萬別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把要課稅的財產轉為免稅土地,節稅規劃要評估是否合法,若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一定會被國稅局盯上,被要求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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