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

台中市政府104年住宅補貼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7月20日起至104年8月28日止。

二、本市住宅補貼項目及計畫辦理戶數如下:
(一)租金補貼:5,738戶。
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42戶。
最高210萬元整。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75戶。
最高80萬元整。

以上詳閱相關細項規定。

受理機關(單位):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管理科)
地 址: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
電話:04-22289111轉64601~64605

資料來源:
http://goo.gl/37lX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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