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

掛看板罵建商「黑心」 法院判無罪



掛看板罵建商「黑心」 法院判無罪
(自由時報2014-06-07)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潘姓住戶因不滿所購買的房屋坪數「縮水」,懸掛看板控訴建商「黑心」,被建商提告,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該土地面積少了7.12平方公尺,潘男就事實陳述,其指摘之事與公共利益相關,雖言詞有所誇大,但主觀上無真實惡意,判處他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潘姓男子在98年間以其妻子之名義,購買沙鹿區的一棟透天別墅,100年6月間交屋,他認為房屋內部結構與設計圖不同,他請清水地政事務所進行丈量,發現土地面積少了7.12平方公尺,在多次向建商反映無效下,因而在102年間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建商返還土地差價。


除此之外,潘男也在住處外懸掛看板,控訴該建商「黑心」、「烏魯木齊」(在台語字彙中係指他人「信口雌黃」或「胡說八道」),遭建商提告,而檢方依誹謗罪嫌將潘男起訴,一審判處他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潘男之妻在民事訴訟中獲得勝訴,顯然其購買的房屋坪數少了7.12平方公尺,而潘男就事實而為陳述,雖然在言詞有所誇大,但其指摘之事與公共利益相關,在主觀上無真實惡意,為刑法刑法第311條第3款中所謂「可受公評之事」,因而駁回上訴,判處他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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