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

標到斷水電欠費屋 代償款申裝新表2選1

 標到斷水電欠費屋 代償款申裝新表2選1
(蘋果日報2014年07月19日)    

瓦斯費金額低繳清較佳 管理費依法院公告處理
【倪浩倫╱台北報導】費盡千辛萬苦,標到心儀的法拍屋,待把價金繳清後,法院便會發給拍定人權利移轉證書,接著申報完契稅,便可去辦理過戶。值得注意的是,前屋主可能因未繳費而遭停水停電,甚至還有積欠管理費,前者可比較欠款金額和重新安裝的費用,何種划算決定;後者則依法院公告決定。

法拍屋得標人,無須負擔取得權利移轉證書當天之前,前屋主所積欠的水、電、瓦斯費用。范厚民攝

法官宣布拍定人得標後,須在7日內繳清剩餘尾款,否則視同流標,保證金暫時沒收。繳款後約10日,法院會發給拍定人權利移轉證書,待申報完契稅,便可至地政機關辦理過戶,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狀。此時房子若無人使用,拍定人便可準備入住。 



只是並非有床、有沙發和電視便可以住人,最重要的是要有水、有電。一般來說,法拍屋若一直有人居住,不易有這方面問題;但若為空屋,水、電多半已經被切斷,拍定人若要恢復,104法拍屋總經理籃茂山表示,可選擇「代償欠款」或「重新申請安裝新表」。 

比較欠費與申裝費用

前屋主所欠的自來水費、電費、天然瓦斯費這3種費用,得標人可選擇不繳納,這時須向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和天然氣公司,重新申辦新表。若房屋已遭停水,但管線仍在,屋主可請合格水電商幫忙重新申請,費用包括繪製室內配管圖、申請登記、試壓、材料費用等等,約2000~3000元。

電費方面,若不想代償欠款,屋主一樣要請民間水電承裝電表,全部費用約3300元。籃茂山提醒,若欠費超過2年,電力公司不僅會斷電,還會拆表,此時重新申請安裝新電表,要找甲級電匠,費用約2000元,費用共計逾5000元。

由於這3種費用,欠費逾2個月(水費)或2期(4個月)便會遭到停用,最多僅有4個月的欠款,一般來說金額不會太多,民眾可以比較欠費和重新安裝的費用。若無超過,建議直接代償,同時更名使用;若有超過,則可考慮重新裝表,「但是安裝、畫圖都須要數個星期的時間,對有使用急迫性的民眾較不方便。」 

憑收據向前屋主求償

籃茂山也提醒,相較水、電費,瓦斯費多建議民眾直接繳清。「天然氣裝設費用高出水、電不少,費用多逾2萬元。」寬頻房訊業務部副總經理陳俊隆補充,雖然這些金額不至於太多,但拍定人可憑收據,向前屋主求償代繳費用。

不同於前者只有2∼4個月的欠款,金額不大。管理費因為是每月都在收,費用無上限。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益表示,依過去實務經驗,秉持著「沒有人必須為他人造成的債務負責」觀念,得標人不須負擔前屋主積欠的管理費。

但台灣高等法院在2009年,就《民法》826條之1規定修正,就積欠的管理費,拍定人是否負連帶清償責任?提出甲說和乙說;甲說採肯定態度,乙說則採否定。而審查意見經付表決結果,37票採甲說,15票採乙說。

籃茂山表示,現在法院法拍屋公告多會註明管理費處理方式,「如果未註明要繳納或不用繳納,為了將來鄰居間的和睦相處,仍建議把欠款還清。」他強調,在進行法拍屋事前調查時,務必詢問管理費積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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