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14-07-28)
〔記者李忠憲、林美芬/綜合報導〕一名房仲向同業王姓房仲查詢屋況,王男查詢公司內部系統,發現自家人當初賣屋時隱瞞凶宅資訊,王男說出實情,事後被炒魷魚,還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背信罪遭起訴。
王男還遭起訴
開除王男並提告的房仲公司昨天說,公司的資訊都充分揭露給客戶,但王員是將營業秘密洩漏給同業,已明顯違法;王男昨天表示,他還有良知,並不後悔,將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起訴書指出,王男長期在新北市永和區擔任房仲,去年8月間,另一家房仲公司馮小姐打電話給王男,想了解中和區景平路一間電梯大樓的屋況。
王男當下答應,上公司網站查詢後發現該屋列為凶宅,沒想太多就翻拍電腦畫面傳給馮小姐。屋主得知買到凶宅未被告知,憤而對房仲公司提告求償,後來兩造和解;王男也被無預警解雇,並遭控告背信及違反營業秘密法。
王男開庭時承認翻拍傳給對方,認為房屋是否為凶宅非營業秘密;檢察官認為,該房仲員工都有簽資料保護承諾書,凶宅資料並非對外公開,而且王男還洩漏其他20多筆凶宅資料,因此未採信王男說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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