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付實拿 降低房仲服務費
見面談資訊透明砍價最穩 特殊案例議價空間大
(蘋果日報2014年12月13日)
【郭寶懃╱綜合報導】民眾透過房仲買賣房子,買賣成立後得給付給房仲服務費,依內政部規定買賣雙方服務費以不超過成交價的6%為原則。專家建議,房仲服務費殺價最好的時機為房仲約買賣雙方面談時,且可用「實付」或「實拿」的方式來降低房仲服務費的金額。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明訂,不動產經紀業在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房產專家Sway則補充,一般市場賣方收取4%服務費用、買方收取1%~2%的報酬,但若以豪宅產品,因總價高,賣方通常收取不到1%。
以贈品折抵費用
一般來說最好的商談服務費用的時機,為房仲約買賣雙方見面談的時候,house123執行長邱愛莉指出,一般來說這個時間點可以直接商量服務費用拿取的比例,資訊也比較透明。但要怎麼折扣服務費用,邱愛莉建議,買方可用「實付」的方式,和房仲確認買屋價位,且包含服務費用,而賣方也可和房仲要求「實拿」的金額不包含服務費用。
而房市景氣差,房仲成交件數不如以往,全國不動產林口A9站前加盟店總經理李藝華指出,目前的市場氛圍,為買方市場,有些房仲就會以送贈品的方式,來刺激買方購屋,此時除了服務費的議價空間較大,買方也可以要求用贈品的價額來直接折抵服務費,反之,消費者若發現房仲店門外有張貼,「委售買屋送xxx」,為賣方市場,委賣物件者也可以趁機砍服務費用或要求折抵。
費用公開透明化
由於雙北市房價高,高總價的產品比比皆是,因此有房仲業直接打出買賣雙方各只要1%服務費。E11不動產創辦人吳秋遠指出,房屋總價高,買賣雙方若戶相猜忌,服務費用沒商議好,仲介易錯失成交的機會,為讓服務費用公開透明化,明訂買賣雙方各只要1%服務費(屋主方服務費用專任約1%,一般約2%,不足20萬元,以20萬元計)讓買賣雙方在簽訂委託書前,就會確認彼此服務費用,以利成交。
另外也有一些特殊案例,房仲服務費議價空間較大,李藝華指出,若是遇到房屋位置較不佳的物件,如路衝、見樑、壁刀,房仲為了要加速成交,服務費會比較好談,另外遇到特殊身分如單親家庭,家庭收入較有困難,有些房仲也會酌減服務費用。
【房仲服務費議價注意事項】
項目╱說明
房仲服務費不得超過6%:服務費用應由買賣雙方合計收取上限,依市場面,賣方以4%,買方2%收取服務費為常態
買方以「實付」方式:買方若要購屋,可以和房仲商議說,出價的價位就包含服務費
賣方以「實拿」方式:一般房仲會以總價4%來收取服務費用,賣方可要求實際拿回的總價不含服務費
委售物件位置不佳:如房屋的方位有遇到路衝、見樑和壁刀等問題,就可趁機議價服務費用
見面談:買賣雙方都相約出來商議房屋總價的時候,可直接商量房仲服務費拿取的比例
選擇明訂低服務費的房仲:部分房仲業者明訂僅收取買賣雙方各1%的服務費用
特殊狀況(單親家庭、低收入戶者):若買方身分特殊,部分房仲會酌減服務費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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