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

2015年公告土地現值 平均調升逾12%

 2015年公告土地現值 平均調升逾12%
影響房產移轉稅金 包括土增稅 遺產稅 贈與稅

(蘋果日報2015年01月03日) 
【倪浩倫╱台北報導】新的1年,萬象更新,各地方政府於2014年底陸續公告的土地現值,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由於各區土地現值幾乎皆往上調,首當其衝受影響的為土地交易稅,包括土地增值稅、遺產稅以及贈與稅。

有鑑於國內土地實際成交價格,和公告土地現值差距不小,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每年皆調整土地現值,年底公告土地現值,隔年的1月1日公布實施。以2014年為例,北、高市政府皆在12月18日公告,新北市政府公告時間則在12月17日。

每年調整1次



公告土地現值由各地方政府的地價人員,將地價相近的土地,劃為同個區段,並在評估區段地價後,交由地價評議委員會來評定,確定土地現值。其估計的方法,包括藉由調查轄區內土地買賣、收益實例,以及影響地價的因素,例如各重大交通建設完工等。

公告土地現值和公告地價不同,台灣房屋法務專員游璿樺解釋,後者每3年調整1次,前1次調整時間為2013年的1月1日,影響的是持有稅,如地價稅。「至於前者,則影響到交易稅,包括土地增值稅、遺產稅和贈與稅。」

拉高交易成本

根據內政部統計,2015年全台公告土地現值,較去年平均調升超過12%。游璿樺說,當土地所有權移轉,原持有者(賣方)當下便須繳交土地增值稅,由於是以公告土地現值為稅基,故公告土地現值愈高,須繳交的土增稅愈多。

公告土地現值調高,勢必拉高交易成本,台北市地政士公會副理事長李永瑜提醒,由於買賣契約成立30天內,賣方須至稅捐機關申報土增稅,「故在2014年度完成的交易,務必在2015年1月30日(含)前申報完畢,之後所申報的土增稅,將適用2015年的公告土地現值。」

而遺產稅和贈與稅的課徵,如果標的物為不動產,其土地價值的部分同樣會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公告土地現值愈高,也愈容易超過遺產或贈與的免稅額度,增加繼承人要繳交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金額。
【公告土地現值】
名稱:公告土地現值
調整頻率:1年調整1次
宣布時間:前1年年底,確切時間依各行政區規定公告
公告實施時間:每年1月1日
調整目的:拉近與成交行情之間差
影響:土地增值稅繳交金額

【2015年6都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幅度】
行政區╱調整幅度(%)
台北市:10.63
新北市:15.17
桃園縣:12.56
台中市:11.06
台南市:12.49
高雄市:15.17
全國:12.12
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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