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

社區開放地 設大門擋道

 社區開放地 設大門擋道
建商稱考量安全 民轟:比土匪還狠

(蘋果日報2015年04月11日)  
【張琬聆╱台北報導】近年不少大樓社區為換取容積獎勵而設置開放空間,本該回饋附近居民使用,但卻利用各種方式阻擋開放空間出入口,引發爭議。《蘋果》接獲民眾投訴,指桃園市中壢區「鉑金苑」開放空間設置大門阻隔,桃市府表示,若查證屬實,將視同違建立即拆除。

建商設置開放空間換取容積,但民眾檢舉阻擋開放空間案例屢見不鮮,最著名的是新北市新板特區豪宅,2年前遭工務局拆除,去年底網民更發起「自己容積自己用」活動,引發不小議論。 

「鉑金苑」拒通行

日前桃園民眾陳先生向《蘋果》投訴,桃園市中壢區「鉑金苑」開放空間未開放,反而設置大門長年深鎖,影響民眾使用權利。他痛批,當初建商取得容積獎勵蓋高樓,已經影響到附近透天住戶日照權,該開放的空間卻又沒開放,「比土匪還狠!這樣不算竊佔國土嗎?」記者勘查現場,發現「鉑金苑」雖立有開放空間告示牌,但的確以鐵門阻擋,不得其門而入。

「鉑金苑」管委會經理方碩民表示,他今年2月才到職,該社區開放空間出入口的大門就一直是關閉的,如果真有爭議,應由建商負責處理。他直言,站在社區管理的職責與立場,非住戶的民眾想進來社區,當然必須拒絕,才能確保住戶的安全與權益。 

換得獎勵應開放



記者詢問「鉑金苑」建商說法,祥佑建設員工程先生回應,該鐵門應是後來加裝的,「可能是管委會怕貓、狗跑進去及住戶安全考量吧!」程先生接著說,若導致民眾怨言,將要求管委會打開鐵門,提供一般民眾使用。

桃園市建管處使用管理科科長陳育時表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開放空間不得設置欄或門牆,會先查看該社區的竣工圖,確認有無違建情況,若確認為二次施工,再報請拆除科處理。陳育時指出,建商當初換得容積獎勵,就不能將開放空間私有化,嚴禁圍塑使用,將要求建商予以改善,並歡迎民眾檢舉。 

「關門就是違法」

昨下午程先生來電表示,已打開通道大門,再次強調「其實平常沒上鎖,只是怕陌生人、車無故闖入。」但現在雖開放,民眾若想進入使用設施,保全會向前詢問,以免造成住戶惶恐,且深夜保全下班後仍會關門,確保住戶安全。但投訴人陳先生對此不以為然,「本來就不應該有大門,只要有關門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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