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屋履約保證 防止買賣毀約損失
(蘋果日報2014年09月06日)
【倪浩倫╱台北報導】房地產總價高,買賣起來絲毫不能馬虎。買方付錢,希望順利取得所有權;賣方交出權狀,期盼鈔票落袋為安。代書建議,買賣雙方可在房屋買賣雙方,通常互不相識,要進行可能是畢生積蓄的金錢交易,彼此都會擔心。過去房地產制度尚未健全,買方付出的每1期款項,都是進到賣方指定的帳戶,不免擔心對方捲款潛逃,付了錢卻拿不到房產權狀。
由第3方負責保管
另一方面,交屋時買方的價錢若尚未全數付清,賣方則會擔心,對方在拿到產權後,拒絕支付剩餘房款。信義代書專案組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各房仲現均和各建築經理公司合作,成立成屋履約保證制度,在買方價金付清前,所有金錢和權狀,由專業、公正的第3方負責保管,並負起承擔責任。
履約保證,顧名思義就是保證買賣雙方均會履約。
買賣雙方簽約時,代書會詢問是否有簽署履保意願。若有,則會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書上簽名。林以德補充,銀行會出具保證書,保障價金和產權,「銀行會委託第3者(建經公司),管控存入履約專戶的之金錢和所有契據。」
申請書會註明委任的地政士,以及買賣價金的管理。台灣房屋法務專員游璿樺說,為了加速交易進行、節省買賣雙方時間,賣方交易須支付的稅金(如土地增值稅)、雙方要支付的仲介服務費和履保服務費、價金清償賣方原有房貸等支出,地政士會替雙方處理,金錢由履保專戶支出。
當產權過戶完成,且買方已將所有價金匯入履保專戶後,雙方會簽立履約保證結案單。「買方取得權狀和鑰匙,賣方則可要求銀行將履保專戶,匯款到指定帳戶。」游璿樺說道,在雙方簽署結案單前,賣方若有資金上需求,如搬家的花費,經過雙方協議,地政士會請建經公司從履保帳戶撥款(簡稱動撥)。
林以德提醒,此時撥出的金錢,便不在履保範圍內,買方要特別留意,他舉信義房屋為例,「最高動撥金額為50萬元。」
若買方在交易過程中拒絕履約,須賠償違約金,建經公司會從履保帳戶,提撥違約金額到賣方指定帳戶,賣方無須擔心失了權狀又拿不到錢,「若真的過了戶,買方卻拒絕支付剩餘款項,建經公司也會保證賣方拿足成交金額。」
簽約時,選擇加簽成屋履約保證,由第3人經手金錢和權狀,保障雙方權益。
各房仲合作建經公司
賣方不會撥款專戶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整個過程中,賣方並不會撥款到履保專戶,故若賣方違約,包括拒賣,或1屋2賣、過戶中房屋被查封等無法過戶情形,房仲須就交易的合約書內容,另行向賣方要求賠償金。游璿樺補充,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均可憑履保編號,隨時上網查詢專戶內所有金錢進出動向,建經公司也會在結案後,提供雙方明細。
【成屋履約保證】
◆目的:防止任一方惡意或意外毀約,造成權益損失
◆負責人:建築經理公司和地政士
◆制度:
◎建經公司向銀行辦理履保專戶
◎買方將價金匯至專戶
◎買方取得所有權,負責人再將專戶內款項撥給賣方
◆服務費用:多為成交總價的萬分之6,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
更多買賣注意事項→東森房屋林建宏的房地產投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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