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

奢侈稅微調 納入非都市工業區土地

奢侈稅微調 納入非都市工業區土地
奢侈稅修法,包括納入非都市工業區土地、換屋免特銷稅須自住事實等。

(蘋果日報2015年02月07日)    
【林巧雁╱台北報導】立法院上個會期通過奢侈稅微調修法,主要將非都市工業區土地納入奢侈稅範圍,並鬆綁遊艇的課稅範圍,修正後今年1月7日公布施行。奢侈稅是指1年內銷售不動產,以出售價格課稅15%,持有1~2年之內課稅10%,目的抑制短期投機。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昨日指出,立法院3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第2條、第5條、第26條」修正案。奢侈稅修法主要包含4大重點。1、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非都市土地的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此舉希望防止工業區的土地短期投機炒作。

2、自住換屋免徵特銷稅要件,除符合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外,尚須有自住事實。這點則是希望遏止民眾以假自住的名目真炒房。

3、增訂授權財政部對於銷售房地確屬非短期投機核定免稅之概括規定,並可追溯適用於未核課確定案件。過去有些無辜民眾並非炒房,卻因硬梆梆的法律被課重稅,因此特別授權給財政部,可訂定例外情況免課奢侈稅。

4、遊艇特種貨物的起徵點修正為船身全長達30.48公尺(相當於100英呎)。原本遊艇全都要課奢侈稅,立委認為影響台灣的遊艇業發展,且許多有錢人乾脆去國外購買遊艇規避稅負,課稅效果不佳,希望鬆綁法規,最後財政部放寬只課豪華遊艇。

此外,財政部日前也公布11種可免徵奢侈稅的類型,包含如所有權人銷售二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不動產,受贈前持有人已持有不動產逾2年。夫妻銷售婚前不動產,婚前已持有超過2年;或因籌措醫藥費而銷售不動產等。受託人在信託意旨下銷售被信託的不動產等,都可被排除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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